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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管控,全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严格建设项目源头管控

涉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发改、工业和信息化等项目立项部门组织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审联批,形成决策意见。禁止涉及光气和精细化工反应工艺危险度5级以上项目;严格限制涉及硝化工艺和精细化工反应工艺危险度4级项目;禁止涉及硝化工艺且未使用微通道或管式反应器技术项目;禁止未实现游全流程自动化精细化工项目;严格限制涉及氯化、重氮化、氟化、过氧化工艺项目和生产使用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氯酸钾、氯酸钠项目。

二、严格化工园区“十有两禁”

不符合化工园区“十有两禁”要求的不予认定。已认定化工园区建设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15家以上或重大危险源数量20个以上的化工园区按要求完成封闭化管理和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和居民搬迁按照方案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三、严格精细化工和大型油气存储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精细化工企业必须全面实现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清零、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清零、从业人员学历不达标清零和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清零等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大型油气存储基地必须配齐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雷电预警等四个系统和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并有效应用。

四、严格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

落实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三类安全包保责任人必须制定完善隐患排查任务清单并严格落实,要实现使用移动终端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排查任务覆盖所有相关岗位,通过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自动记录履职情况,监管部门将其纳入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

五、严格特殊作业安全风险管控

化工集中地区率先试点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电子作业票制度,2024年前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审批全部实现电子作业票管理。监管部门对企业电子作业票开展网上巡查。

六、严格化工全过程安全管理

结合“评估+执法+服务”,强力推动企业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建立落实化工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设备完好性、安全仪表等管理要素的全过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自我安全管理水平。

七、严格落实监管队伍建设能力要求

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为期不少于2周的复训。化工园区专业监管人员不少于6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超过20家的,专业监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超过40家的,专业监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5人;涉及有毒、剧毒气体和爆炸物,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化工园区,增加专业监管人员。

八、严格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杜绝隐患排查走过场,对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要严格落实隐患整改闭环,对问题隐患一盯到底、一改到底,坚决杜绝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要对隐患整改不到位零容忍、对责任落实不到人零容忍,坚决杜绝企业在隐患整改方面假整改、真销号问题。